公告日期:2026-03-26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永磁”)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曹颖: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德州农工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
会计师。1996 年至 1999 年任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审计师,2000 年至 2001 年
任夏威夷电力北京代表处会计主管,2007 年至 2014 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2014 年至今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3 年 6 月至今,任金力永磁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集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 2025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会议 8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况。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股东会议案均审议通过,议案由董事会
和监事会提交,无临时议案。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 ESG 委
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定期报告和人员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 2025 年度召集的 4 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审计委员会届 召开时间 议案
次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及 2024 年度
业绩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03月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 审计委员会第 18 日 议案三:《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次会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六:《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04月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 审计委员会第 20 日 议案二:《2025 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摘要及 2025 年半
3 审计委员会第 2025年08月年度业绩的议案》
五次会议 09 日 议案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三:《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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