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1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3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
2026 年 3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
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采用通讯方式出席的人数 6 人,包括因公务出差的曾毓群先生、潘健先生、周佳先生、李平先生、吴映明先生及吴育辉先生)。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 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利润
分配、H 股发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及修订公司章程等 110 余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育辉先生、林小雄先生、赵蓓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汇报。述 职报告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
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 司 拟以 可 参 与 分配 之 股本 4,531,886,650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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