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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5 22:09:17 股吧网页版
宁德时代: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5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3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408,164,82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已回购股份 31,982,306 股后的股本 4,376,182,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69.57 元(含税)。公司本次 A 股实际派发的现金分红
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376,182,522 股*6.957 元/股=30,445,101,805.55 元。

2、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69.065252 元(保留小
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6.9065252 元/股。

3、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4 月 21 日。

4、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6 年 4 月 22 日。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披露之日公司当时总股本 4,563,868,956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
为 4,407,953,656 股,H 股总股本为 155,915,3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 31,982,306 股后的股本 4,531,886,6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不送红股。若自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3 日分别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A 股总
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 211,172 股,由 4,407,953,656 股增加至4,408,164,828 股,A 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4,376,182,522 股(即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408,164,82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1,982,306 股)。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正处于自主行权期间,因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公司股票期权自主
行权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1 日)暂停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实施的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4,408,164,828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31,982,306 股后的股本
4,376,182,5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69.57 元(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人民币 62.61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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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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