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受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代”)股东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宁德时代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询价转让”)。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就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受让方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的规定作出如下报告说明。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况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让方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截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收盘持股数量(股)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84,220,608 6.23%
(有限合伙)
注 1: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84,220,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含 A 股及 H 股)比例 6.23%,其中 157,900,338 股为首发
前股份,126,320,270 股为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注 2:公司总股本(含 A 股及 H 股)为 4,564,080,128 股。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为 58,00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 占总股 占截至 2026 年 转让股份
量(股) 本比例 4 月 16 日收盘 来源
所持股份比例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 58,000,000 1.27% 20.41% 首发前股份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本报告中计算出让方持股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则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持股比例由6.27%降低至4.99%。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宁德时代首发前股东,根据《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确定原则
出让方与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建投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宁德时代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确定原则
1、询价转让价格确定与配售原则
组织券商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及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询价转让价格和认购对象。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申购报价单》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项目邮箱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等于或者超过 58,000,000 股,将有效认购股份数量达到拟转让股份总数时对应的最低报价,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58,000,000 股,将全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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