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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30 18:13:42 股吧网页版
迈为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1


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5〕10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28570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 )(殊)( )(普合通伙)

苏 亚 鉴〔2025〕10 号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迈为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和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迈为股份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
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迈为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迈为股份申请募集股份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阚宝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晨苇

中国南京市 2025 年 5 月 30 日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苏州迈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第一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5,041,425股,发行价格为120.7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499,997.5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3,811,320.7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688,676.75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1]4号)。
2.第二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迈为科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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