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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8:30:41 股吧网页版
隆利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吴新理先生、李燕女士、陈志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钱可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后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
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任期均为三年,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段礼乐先生、谭胜先生、钱可元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谭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认真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条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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