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4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45,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500,000元,扣除债券承销费用4,49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0,005,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755918736810604账号内。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合计人民币2,249,431.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755,56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7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920,31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0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58.96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5,999,999.18元,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293,999,959.78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于2023年6月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44250100004000007637账号内。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12,511.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1,787,44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2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3,340,389.42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2,759,839.38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1,510,155.52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293,952.94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2,934,899.0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6,275,288.51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结息余额334.06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0元。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293,95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94,804,108.46元(包含补充流动资金87,5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完毕销户转出卡内余额785.84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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