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宏迅)
本人作为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本人陶宏迅,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苏大学资格教授,苏州萃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常州俞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田雨山药用油有限公司质控顾问,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本人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继续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报告期内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会 2 2 0 0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职。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准时出席,无缺席情况。
本人严格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履职,对公司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审阅,与其他委员充分沟通、深入研讨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支持与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参加了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多次与内审部、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业务状况进行沟通。本人作为具备行业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与行业发展情况,仔细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并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探讨和交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状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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