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300755 证券简称:华致酒行 公告编号:2025-038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31,087.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的进展,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提供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公司接受关联担保的审议及进展情况
(一)接受关联担保的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方华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集团”)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接受关联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华泽集团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额为人民币 16,114 万元的保证担保。
本次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上述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也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及进展情况
(一)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 年4 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前期担保额度暨新增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糖”)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申请总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部分前期担保额度暨新增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糖与该银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江苏中糖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贷款能力,业务和财务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泽集团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华泽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3.债务人:江苏中糖德和经贸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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