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1 07:52:41 股吧网页版
罗博特科: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体系,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战略与日常运营,系统化管理 ESG 风险与机遇,推动创新与长期价值提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本公司致力于将 ESG 理念融入企业战略和日常运营,通过有效地管
理,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履行环境保护、员工发展、供应链责任及促进社区和谐的社会责任。

第二章 ESG 政策及表现

第四条 ESG 政策声明

本公司承诺将 ESG 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运营,追求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高标准表现,以实现长期、稳健的价值创造。我们致力于遵守法规、透明沟通、持续改进,并与各利益相关方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第五条 ESG 目标管理

本公司应逐步设定 ESG 关键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减排目标、员工多元化目标、安全生产目标、供应链责任目标等。

第六条 ESG 信息披露管理

(一)本公司应依据上市地监管要求,每年编制并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该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 ESG 领域的
履责实践、绩效表现与长期价值,致力于有效传播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回应投资者、客户、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核心诉求。

(二)ESG 报告的编制工作应遵循 “实质性、量化性、平衡性、一致性” 原
则,并积极参照国际公认的 ESG 披露标准与最佳实践。公司应持续关注全球 ESG信息披露趋势,不断提升报告的规范性与国际可比性。

(三)在 ESG 报告编制过程中,所有涉及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敏感数据均应严格保密。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所有底稿、数据来源、审批记录等资料,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第三章 ESG 管理策略

为确保 ESG 管理的有效实施与持续改进,本公司建立并维持权责清晰、层次分明、运行高效的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部门” 三级管控体系。

第七条 董事会

董事会是 ESG 管理的最高决策与监督层,对 ESG 事务承担最终责任,其核
心职责包括:

(一)审定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方向,审阅 ESG 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及关键绩效指标,监督战略方向的落地执行;

(二)监督 ESG 重大风险的管控情况,评估公司 ESG 整体表现及管理体系
的有效性;

(三)审阅并批准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确保其完整、准确;

(四)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 ESG 工作的汇报,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五)确保为 ESG 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与支持。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组成,是 ESG 管理的核心领导与协调层,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董事会履行其在 ESG 事务方面的监督和审议职责,对公司 ESG
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审议并监督公司 ESG 相关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确保 ESG 纳入公司整体战略、并与公司战略保持一致;

(二)对公司重大 ESG 事项进行审议、评估及监督,包括规划目标、政策制定、执行管理、风险评估、绩效表现、信息披露等事宜,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监督公司制定并实施 ESG 目标、计划及行动方案,定期评估落实情况,并确保在运营及投资决策中综合考虑 ESG 风险和机遇;

(四)监督公司与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股东、员工、客户及社区)的 ESG沟通机制,确保其意见被纳入战略与风险管理中;

(五)监督公司年度 ESG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确保符合香港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的要求;

(六)定期审查 ESG 风险,确保其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控制体系;

(七)审议并建议是否将 ESG 相关指标纳入高级管理层的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机制。

第九条 各部门

各部门是 ESG 管理措施的最终执行单位,其职责贯穿于日常运营之中。

(一)负责将公司层面的 ESG 政策制度、战略目标与本部门职能相结合,制定并执行具体的工作计划与行动方案;

(二)在部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环境管理、员工关怀、安全生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