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7)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8)业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5 家。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及说明,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因此,致同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致同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审计机构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合同服务期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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