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6-039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115,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 29,933,672.4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总股本×10股=29,933,672.40 元/399,115,632 股*10 股=0.75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5 元/股。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
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9,115,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9,933,672.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
后的 399,115,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7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91 鞍山惠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1*****853 徐惠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金额/总股本×10股=29,933,672.40 元/399,115,632 股*10 股=0.75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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