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5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
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连)人和关联(连)交易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第三条)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 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 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 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十八)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的关连交易是指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如有)
与关连人士进行的交易,以及与第三方进行的特定类别交易,而该制定类别
交易可令关连人士透过其于交易所涉及的实体的权益而获得利益。有关交易
可以是一次性的交易或持续性的交易。“交易”包括资本性质和收益性质的交
易,不论该交易是否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进行。这包括以下类别的交易: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包括视作出售事项;
(二) 授出、接受、行使、转让或终止一项选择权,以购入或出售资产,又
或认购证券;或上市发行人集团决定不行使选择权,以购入或出售资
产,又或认购证券;
(三) 签订或终止融资租赁或营运租赁或分租;
(四) 作出赔偿保证,或提供或接受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包括授予信贷、
借出款项,或就贷款作出赔偿保证、担保或抵押;
(五) 订立协议或安排以成立任何形式的合营公司(如以合伙或以公司成立)
或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合营安排;
(六) 发行上市发行人或其附属公司的新证券;
(七) 提供、接受或共享服务;
(八) 购入或提供原材料、半制成品及/或制成品;或
(九)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种类的关连交易。
第三条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