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云昌智作为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职,恪尽职守,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云昌智,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涉外经济法学博士,曾任贝克麦肯斯国际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权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联想集团法务部高级商事法律顾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集团副总裁、总法律顾问、信息安全事务总负责人、海南永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法务总监、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北京正源浩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任新余飞年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厚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尚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3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召开股东会次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数
5 现场或通讯 0 0 否 3 3
2025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对《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在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及培训活动,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 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 2025 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等相关事项,严格履行了专业职责。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并与年审会计师积极沟通,审阅财务报告,认真履行了专业职责。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并基于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会议、子公司调研、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与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高频顺畅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依托法律专业背景,从公司治理规范性、法律风险防范、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审核等维度,为公司提供针对性的见解与建议;同时,还不定期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与研讨,及时跟进财务报告编制进度、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切实履行对内审机构的工作指导,推动审计与内部控制工作更加全面、高效。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协助公司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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