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的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5.05 万股;同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的共计106.90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公司同意回购上述合计 121.955 万股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
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399,333,395 元减少至 398,113,845 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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