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满足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宁波市启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展”)、宁波市中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茂”)、宁波市宏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宏佳”)、宁波市宏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宏坚”)、宁波市启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兴”)、宁波市中卓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中卓”)、宁波市旭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旭振”)、宁波市旭泓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旭泓”)、宁波市旭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旭禹”)、宁波市日易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日易”)的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
慧”)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就为上述 10 家项目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象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共计 9,944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了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且锦浪智慧及上述 10 家项目公司均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宁波启展 944.00
宁波中茂 1,000.00
锦浪智慧 宁波宏佳 1,000.00
宁波宏坚 1,000.00
宁波启兴 1,000.00
宁波中卓 1,000.00
宁波旭振 1,000.00
宁波旭泓 1,000.00
宁波旭禹 1,000.00
宁波日易 1,000.00
合计 9,944.00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锦浪智慧为上述 10 家项目公司与农业银行共计 9,944 万元贷款签署了保证
合同。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的范围为: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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