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华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度,本人胡华权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胡华权,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
2018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舟山星海华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就
职于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任职。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胡华权 11 5
11 0 0 5 0 0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会。报告期内,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行使表
决权,未发生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为进一步
做好履职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董事会及
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未有缺席情况发生,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
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经
营事项等,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对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 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 年度,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再融资相关议案,
本人无缺席会议情况,在对审议事项进行深入讨论和了解的基础上,对全部议案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出席全部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针对续聘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审
慎、客观、独立判断,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