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2025〕2104 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6,765,838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67,658.38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 94.34 万元保荐费)933.75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的募集资金为 166,724.6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
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413.06 万元(不含税金额)及预付保荐费 94.34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6,217.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35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6,217.22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683.15
利息收入净额 C2 46.8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13,683.1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6.8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52,580.9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580.93
差异 G=E-F 147,000.00
[注] 利息收入净额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应结余募集资金
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企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共使用
147,650.24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已归还 650.24 万元,剩余 147,000.00 万元暂未
归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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