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259 债券简称:锦浪转 02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通过
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育杉先生、楼红英女士、胡华权先生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育杉先生、楼红英
女士、胡华权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5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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