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楼红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楼红英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守职业操守、践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客观行使决策及监督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等会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楼红英,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管理委员会委员、总
审计师、质量控制部负责人;2016 年 3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浙江祥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楼红英 11 5
11 0 0 5 0 0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未出现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按时出席
全部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上,本人与公司经
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以谨慎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出席会议,
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2025 年度,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分红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了解公司财务状
况、重要经营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就财务报告和内
控制度执行发表审阅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可转换债券项目进
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保持必要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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