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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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251 号
致: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本所接受锦浪科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锦浪科技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释 义
锦浪科技、本公司、 指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
划、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 指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第二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
类限制性股票 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拟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
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本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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