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38:04 股吧网页版
锦浪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制定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能够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核心及骨干员工(含外籍员工)。

第二章 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 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接受董事会授权,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并监督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

3、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第五条 考核程序

1、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分别确定各部门、各被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目标,各部门、各被考核对象以此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2、考核年度结束,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对激励对象考核期间个人绩效完成情况及行为表现情况进行考核。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考核数据统一汇总、核查、分析,并形成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激励对象是否达到归属条件并确定相应归属比例。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
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七条 绩效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作为基数,2026 年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A)不低于 15%(含);

2、以 2025 年净利润作为基数,2026 年净

利润同比增长率(B)不低于 10%(含)。

公司需达到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5 年营业收入作为基数,2027 年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A)不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