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股票简称: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300763
债券简称:锦浪转 02 债券代码:12325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利润分配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六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
认,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321.3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58,269.16 万元,母公司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89,161.76 万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89,161.76 万元。
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694,700
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兼顾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6 年 4 月 22 日(“锦浪转 02”进入转股期
的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 398,058,245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397,363,54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472,709 元(含税)。
鉴于公司发行的“锦浪转 02”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进入转股期,如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化时,则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以及本次利润分配公告,锦浪科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已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国泰海通作为“锦浪转 02”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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