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01
证券代码:300765 证券简称:新诺威 公告编号:2025-079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完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必要的审查,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0 日
附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宏:女,中国国籍,1962 年 11 月出生。曾任职南明有限公司的执行董
事、总经理,现任职南明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周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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