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职能机构......2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2
第一节 短期投资......2
第二节 长期投资......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5
第五章 监督检查......5
第六章 附 则......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控制投资方向,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者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股权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有价证券。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在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性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或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3)符合投资收益要求。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
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审批权限与职能机构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有关规
章制度、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
部门应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认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项目,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逐层报送公司相关决策机构进行审批。
对于应由股东会、董事会批准的项目,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审批。
第八条 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九条 公司投资部门及相关部门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承办单位,协调组织对
外投资项目的分析研究,负责项目投资交割,并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为对外投资项目筹措资金、
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十一条 公司法务部门或外聘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协议、合同、重要
会议决议、章程等进行法律审核。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一节 短期投资
第十二条 本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门定期编制资金流量状况表;
(二)由本公司董事长指定的有关部门或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十三条 本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短期投资类别、金额、应计利息、购进日期等项
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十四条 涉及证券投资的,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和实施,且投资对
象的操盘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详细记录在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第十五条 本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必须在购入当日记入本公司名下。
第十六条 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定期与证券部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的使用及结
存情况。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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