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8:49:21 股吧网页版
震安科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于202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其中公司董事周建旗先生、 叶文亦先生及独立董事丁洁民先生、尹擎先生、张美贤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旗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事前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
定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公司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及对相关文件的修订合法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拟调整的核心事项主要包括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股票价格、发行股票数量等,主要调整具体如下:

1、对“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对“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6,416,65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宁花香女士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08,326 股,东创数智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08,326 股。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4,080.98 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46,416,65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宁花香女士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7,040.49 万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08,326 股,东创数智认购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7,040.49 万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08,326 股。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项议案进行预先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的审核意见:经核查,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的内容切实可行,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上述审议事项董事周建旗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已事前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经审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修订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详见2026年6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上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