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霍文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霍文营先生:男,1963 年 5 月 18 日生,1985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
大学本科学历。1985 年—1990 年,任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设计院助理工程师;1990 年—1996 年,任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设计院工程师;1996 年—2001 年,任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部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01 年至今,先后任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工程师。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应参加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姓 名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即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任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霍文营 5 4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会及 4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了 1 次年度股东会及 3 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时,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到会出席,已按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于会前提交了请假申请。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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