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尹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5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尹擎先生:男,1962 年 8 月生,本科学历。1984 年获湖南师范大学化
学系本科毕业证和理学学士学位;1994 年获会计师资格证;1999 年获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2000 年,通过证券咨询资格考试;2002 年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 05 年获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6 年 3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2012 年 11 月至
今任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今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次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 名
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董事会会议,即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 名 任内召开股东会次数 出席次数
尹擎 2 2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
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均按时出席了上述股东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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