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匡)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忠实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和业务拓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王匡,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信息与通信系统
专业博士,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共产党党员。2002 年 3 月至 2005 年 9 月
历任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系主任、浙江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2003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历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
杭州慧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 年 1 月至今历任杭州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2004 年 8 月至今任杭州华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
年 3 月至今任杭州碧海银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北京流
金岁月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浙江国信泰一数
据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会议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情况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3 3 2 2 5 5 2 2 2 2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推进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完善,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针对公司年度、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战略及经营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或提请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会议和现场沟通等多种方式,持续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内部控制有效性、财务报表审计等核心事项进行深度研讨与高效沟通,为公司财务报告的质量保驾护航,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密切沟通,通过实地调研公司生产经营现场、审慎审阅各类会议材料及定期报告等文件,全面、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有效执行情况,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年度内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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