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相关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公司结合经营规模、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实际贡献、考勤情况等因素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津贴)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承担的经营管理职责、实际贡献、考勤情况等领取相应薪酬。
四、发放办法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及考勤管理规定等执行。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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