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9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0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2,549,01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5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3,199,999,845.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743,340.33 元(不含税),公
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1,256,504.6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到
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518Z005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16,125.6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19,134.02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及手续费 0.6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009.00
募集资金余额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通知存款余额 -
大额定期存单余额 -
注:本专项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曲靖德方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高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福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直属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曲靖直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龙泽园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曲靖分行”)和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 名 账号 开户行 募集资金用途 银行存款 通知存款 合计
德方纳米 15000108694890 平安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 - - -
790800788012000024 上海浦发
德方纳米 补充流动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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