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品种: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锂盐、铁源、碳源等境内外合规交易所场内标准合约,以及具备资质的银行、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合规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场内及场外衍生品合约,公司及子公司期货、期权的交易场所包括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及具备合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包括合法运营的境内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互换、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衍生品业务,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2.交易额度: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7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9.68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
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是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
为减少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计划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交易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锂盐、铁源、碳源等境内外合规交易所场内标准合约,以及具备资质的银行、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合规场外衍生品。
3.交易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掉期等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
场内及场外衍生品合约。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境内外期货、掉期和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以降低业务风险管理成本和提高期现业务管理效率。
4.交易场所/对手方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期权的交易场所包括符合国内监管要求的公开交易所及具备合法资质的境外交易所,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包括合法运营的境内大型券商、银行和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对手方包括具备合法资质的相关经纪行、做市商以及银行等。
5.资金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对未来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7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9.68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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