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7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85,158,15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699,999,993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3,707,547.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6,292,445.8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5年2月19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2月2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天健验〔2025〕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9,629.24
补充流动资金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补充流动资金 C1 69,631.3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0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D1=B1+C1 69,631.32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 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 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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