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人民币32.7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运达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人民币32.7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并在公司审议通过2027年度委托理财额度前,公司按上述额度在2027年进行委托理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涉及的金额预计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人民币32.7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授权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七)委托理财必要性
公司销售规模较大、日常经营流转资金额较高,且在手订单和在执行项目数量持续增长,预收货款规模较大,该部分预收货款对应采购等运营支付需求,随项目交付节奏形成短期可支配窗口期。同时,受行业结算周期特性影响,公司销售回款集中于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期末银行存款余额较高。公司整体自有资金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波动且阶段性闲置资金规模较大。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以及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开展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上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理财产品类型 累计投入金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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