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15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或“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财商龙”或“被资助对象”) 提供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天财商龙经营资金短期周转,借款年化利率为 4.0%,
期限自实际借款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1.14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1.1 条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 响,了解被资助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能实时监控其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同时, 被资助对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晖以其持有的全部被资助对象股份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防范措施适当、充足。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支持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天津 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大 AI 原生应用开发 以及业务出海等方向投入,满足其经营资金短期周转需求,公司在不 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天财商龙提供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 4.0%/年,使用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天财商龙股东会审议,因天财商龙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拉卡拉股东会审议,双方已于本公告日签署协议,协议将于拉卡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 名称:天津市天财商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7 日
3) 注册地点: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工华道 2 号天津国际珠
宝城 11 号楼-1,2-101-202
4) 法定代表人:丁晖
5)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提供餐饮、酒店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
7)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35.71%
2 天津市餐商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76%
3 田文凯 8.06%
4 丁晖 7.66%
5 糜新箭 6.49%
6 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40%
7 王彬 3.38%
8 张艳 2.85%
9 珠海多钰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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