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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12 17:50:01 股吧网页版
拉卡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12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2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776,664,94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0,665,976.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00 股,不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3.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6,664,942.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76,664,94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87,330,918 股。

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22 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6 年 6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0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0*****850 孙陶然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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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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