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19:01:04 股吧网页版
拉卡拉: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6-012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卡拉”或“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该方案是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旨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现针对行动方案相关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让支付更便捷、更懂商户、更有价值

公司坚持“商户数字化经营服务商”的定位,持续完善支付服务体系,强化支付业务核心竞争力,围绕“更便捷的支付”,打造一站式支付解决方案;围绕“更懂商户的支付”,丰富更多细分场景支付解决方案,围绕“更有价值的支付”,构建“业财一体”的整体解决方案,让数字支付的便利惠及千万商家和亿万消费者;同时紧跟跨境支付的变革趋势和数字货币的创新应用,加快全球化业务布局,致力成为服务中国企业出海的可靠伙伴。2025年,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聚焦高质量发展,境内条码支付持续增长,银行卡收单与条码支付的交易规模仍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市场份额稳中有升;跨境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了80.69%和73.99%,外卡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了117%和43.5%,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二)锐意创新,构建数字化服务核心竞争力

公司洞察市场之需,把握产业之变,大力推行“AI First”理念,以AI重构研发底座,全面推进AI应用,不断加大创新投入。2025年,公司在行业内首家推出商户AI钱包,重构商户服务模式和交付方式,将账单查询、个性化结算、开店助手等高频服务升级为AI智能体,为商户打造一个可持续学习、自我训练、动态进化的店铺经营“超级大脑”,拉卡拉AI钱包已成功入选由中关村云计算产业联盟编纂的《2025中国云生态典型应用案例集》。同时,公司“支付+SaaS”转型取
得实质性进展,通过旗下天财商龙和云超科技两个专业化子公司,聚焦餐饮和零售这两个重点领域,打造了基于云端的服务商家全业务流程闭环的一整套解决方案,产品力、品牌力大幅提升,面向中小连锁餐饮商家的“青橙云”一经推出就广受客户好评。截至2025年底,公司已为超8万品牌餐饮门店,累计为超10家零售商户提供支付+SaaS服务,助力商户及其上下游合作伙伴数字化转型,逐步构建公司数字化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三)多策并举,维护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在努力创造价值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分红,持续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2019年、2020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中期,公司分别现金分红8.00亿元、7.80亿元、4.00亿元、4.78亿元、1.58亿元,2025年度拟现金分红3.11亿元,本次年度分红实施后,公司累计分红将超过29亿元,彰显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于2021年使用6.00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2,016.50万股;于2023年使用5,758.53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319.01万股,为市场注入信心。2025年,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共计23,355,058股完成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直接减少公司流通股份,提升每股收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四)规范治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分工协作,相互制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自2019年上市以来自愿披露了《拉卡拉2019-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