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闫龙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北京大学社会学学士和硕士学位,美国杜克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2012 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担任光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助理教授、副教授、MBA 项目执行主任、学院党委委员,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张闫龙先生是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其关于中国公司治理的研究在多个国内外顶级管理
学期刊上发表。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股东会会议 3 次,本人除因公
务时间冲突请假未参加 1 次股东会会议外(已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其余会议均按时亲自出席,无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和研究;会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审慎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并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依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按时出席每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会议上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关注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
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列席股东会外,日常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本人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调研,针对公司日常经营的主要环节,如产品创新、商户服务、风控合规等,与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加深对公司业务的理解;同时关注国内外行业政策变化和媒体报道对公司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影响公司独立性。
2025 年 8 月 8 日、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次会
议先后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转让事项是公司为贯彻落实整体战略规划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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