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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6 21:23:02 股吧网页版
倍杰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慧芳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7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余慧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人作为倍杰特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余慧芳:女,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1990 年 12 月,任石臼港务办事处技术员;
1990 年 12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石臼港务局教育处职业学校教师;1998 年 4 月
至 2001 年 04 月,任日照港湾工程公司设备技术科工程师;2001 年 4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日照港务局企管处改制办高级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
历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日照陆桥港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
书及副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0 年 6 月,借调山东港口集团资本运营专班工
作;2023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603565.SH)独立董
事;2025 年 7 月至今,担任特康药业集团公司资本官;2025 年 10 月至今,担任
深圳泽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秘学苑)首席顾问。2025 年 12 月至今,担任连云港宁远物流有限公司资本顾问。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会 召开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姓名 次数 次数

亲自 委托出 缺 亲自 委托出 缺
余慧芳 11 出席 席 席 3 出席 席 席
11 0 0 3 0 0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会前认真审阅各项材料并提出专业建议,会上独立、客观发表意见,积极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议案未损害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异议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
议并充分讨论各项议案。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始终以谨慎、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使股东赋予的权利,依托专业知识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与持续健康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同时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职:在提名与薪酬考核工作中,审慎推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资格审查及薪酬考核相关工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在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过程中,重点关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职等事项,强化财务信息质量与合规监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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