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 187 号民生金融中心 8 层
电话:027-83828888 传真:027-83826988
邮编:430000
目 录
释 义...... 2
声 明...... 5
正 文...... 7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与批准...... 7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9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11
四、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16
五、结论意见...... 16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帝尔激光、公司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
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 指
股票激励计划
划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激励计划(草案)》 指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指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5
《监管办法》 指
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上市规则》 指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 指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
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
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调整事项、归属事项及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案号:22F20230050
致: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接受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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