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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19:14:20 股吧网页版
帝尔激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0776 证券简称:帝尔激光 公告编号:2025-05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九)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2,24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 5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2,24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
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2,240 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帝尔激光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二)帝尔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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