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人”)作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尔激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帝尔激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4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07,576.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2,592,423.5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64 号《验
资报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调减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额,用于实施新项目“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1 高效太阳能电池激光印刷技术应用研发项目 33,093.20 33,093.20
2 新型显示行业激光技术及设备应用研发项目 26,046.00 3,536.36
3 帝尔激光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 / 22,509.6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120.04 24,120.04
合计 83,259.24 83,259.24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余额(元)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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