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光造万物,智造未来。公司秉承“激光方案探险者”的使命,始终坚持原始创新,探索激光技术应用“无人区”,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开发从 0 到 1 的技术,以产业赋能为目标打造变革性的产品。
公司以自主创新激光技术为核心,聚焦光伏、新型显示、半导体领域,提供一体化激光加工解决方案。率先将激光技术规模化应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程,核心产品全球市占率领先,同时积极布局新型显示与半导体业务。
在新型显示领域,公司发挥激光技术在薄膜材料、硬脆透明材料和特殊薄金
属材料等方面的优势,推出了 OLED/Mini LED 激光修复、Micro LED 激光巨量
转移、激光巨量焊接等装备。
在半导体领域,公司聚焦化合物半导体、先进封装等技术发展与革新需求,瞄准半导体领域关键需求和核心问题,开发先进半导体激光技术,推出了 TGV激光微孔、IGBT/SiC 激光退火、晶圆激光隐切等装备。
2025 年,我国光伏产业规模保持增长,相较于前几年,光伏行业的增速已有所放缓。产业供需错配加剧,市场竞争加剧,技术创新继续驱动行业变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3,310.3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922.3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59%。
二、2025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及三会议事规则,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就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加强规范。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论证、谨慎决策。2025 年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对公司定期报告、股权激励条件成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公司治理制度修订等事宜进行认真审议和科学决策,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
(二)股东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两次股东会,分别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管理制度、补选非独立董事等议案。上述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合方式召开,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程序及内容均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及授权事项,务实高效地完成股东会决议的各项工作。
(三)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共召开五次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与实施,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
审核过程中,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共召开两次会议,对公司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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