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监督控制、内部控制活动。
1、内部环境
1.1 公司治理机构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制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成员 7人,其中 3 人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遵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起到了必要的监督作用。
1.2 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运营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了人事行政部、营销中心、研发中心、交付中心、品质中心、战略供应管理部、战略与产品管理部、流程 IT 部、投资管理部、项目建设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法务部等部门以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执行。通过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得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有序运行。
1.3 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内审机构,负责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和意见。
1.4 企业文化
公司对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各种企业文化活动给予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各部门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发挥应有作用。公司通过设计展示、员工培训、内外部媒体传播、团建拓展、文化活动等形式宣导企业文化理念,树立企业良好的文化形象。目前,公司已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环境,并建立了从愿景、使命、经营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到行为守则均比较完善的企业文化体系。公司企业文化已得到员工的高度认同,并起到促进公司发展和指导员工行为的作用。
1.5 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基于战略的薪酬绩效管理、内部职称晋升、股权激励等激励机制,并架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