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学仕)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邱学仕,1963 年出生,1984 年获西北工业大学飞机设计专业学士学位,1987 年获西北工业大学飞机设计专业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曾任航空工业某研究所研究员、主任设计师、特级技术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 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列席参会。
(二)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其中现场出席 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7 次。年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津贴、非外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召集人的职责;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5 次,实际
出席 5 次,审议并通过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金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聘任财务总监、续聘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
(四)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 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公司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办公天数超过 15 天,通过不定期沟通机制
(含现场调研、电话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发展战略建议。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季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通过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进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三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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