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高彦)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徐高彦,1983 年生,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河海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
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
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其中现场出席 4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8 次。年内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委员会日常会议,应出席会议 11 次,实际出席 11 次,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推动;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5 次,
实际出席 5 次,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依规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重点关注薪酬体系的合规性、激励机制的公平性以及与公司业绩的匹配性,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的责任和义务。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听取公司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累计现场履职超过 15 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作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风险及战略发展等关键领域开展监督与评估。
公司董事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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