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0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口头的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春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5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5 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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