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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4 16:54:05 股吧网页版
新城市: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市”)
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公
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7,527,9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6%。该提案股东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深圳市远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 10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29 日。凡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下
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 39 号新城市大厦 8 楼 806 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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