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持
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德证券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 侯巍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陈超、毛传武
项目联系人 陈超
联系电话 010-59026705
是否更换保荐机构或其他情 否
况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779
总股本 21,134.74 万股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 39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旺大道 395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恩泉
实际控制人 张新功
联系人 茹凡
联系电话 0532-5865770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7 月 2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德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在向监管机构递交申请文件后,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期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发行人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督导发行人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有效执行;
4、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5、定期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8、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023 年 9 月 11 日,中德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 号),因中德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质控部门负责人担任 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核意见,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德证券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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