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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0:26:21 股吧网页版
惠城环保: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对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有关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近期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实施,并同意把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分配基准:2025 年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8,467,192.9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49,953.4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需
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336,217,926.96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02,734,620.6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734,620.63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并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2025 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 150,100 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 14,592,267.20 元(不含交易费用)。

现暂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01,008,01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 1,204,95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共计派发现金 29,970,458.70 元(含税),合计转增股本 79,921,22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80,929,236 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预计 44,562,725.90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6.22%。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29,970,458.70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484,201.60 20,784,441.15
(预计数)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8,467,192.90 42,599,715.24 138,512,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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